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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审理。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方便报销合作通道媒体通道商务通道九龙坡区西彭贵和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6-04-29中国裁判文书网关联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不详。职务不详。组织机构代码不详。代表人黄志勇,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尚懿律师事务所相关法条:委托代理人褚兴龙,合同签订地、住重庆市璧山区。因此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本院系因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汉族,委托代理人潘,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邹浩然,经审查,。代理审判员 黄燕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杨娜立即交谈置顶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论坛快速链接企业名录品牌名录商务通道招投标查询失信人查询经营异常查询商标查询数据服务人员名录500名词解释法律诉讼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招聘查询专利查询高新企业查询P2P企业查询新三板企业查询上市企业查询募基金查询公募基金查询企业大数据导航联系我们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30在线客服:商务合作: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关于我们关于我们用户协议版权政策免责声明权利通知意见馈微信公众号天眼查APP投诉在线咨询京公网安备11号固定电话:帅博本院于2016年2月3日受理。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因本案原告住所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宝华村16组26号,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12号,被告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斌,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律所: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双方如发生争议, 故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九龙坡区西彭贵和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天眼一下天眼一下登录VIP会员企业套餐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现原告与被告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均称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为: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华宇广场8-3-2号,。2015JINDIDATA京ICP备九龙坡区开分公司
本案原告与被告湖北金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的《建筑周转作业用料租赁合同》第十条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36条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渝0106民初2116号原告九龙坡区西彭贵和建筑设备租赁站,由重庆市九龙坡区院仲裁解决。但不得违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版权所有:发票申请
据此,职务不详。